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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人才落户,苏州各地区出台租房补贴政策
2022-05-31  阅读量:469

苏州拥有20000多亿的GDP,是全国经济最强的地级市。苏州出台了一系列人才补贴的政策,用于吸引人才就业创业及落户苏州。

苏州市普遍将人才分为下面几个大类,不同人才享受补贴不一样。

顶尖型人才(A类)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领军型人才(B类)

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拔尖型人才(C类)

“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骨干型人才(D类)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相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储备型人才(E类)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区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区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应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相城区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苏州各地区租房补贴政策

1.工业园区

虚拟优租房(补贴)

优租房房源紧张,符合条件但有申请不到优租房的人员,可以自己租房然后申请租房补贴,这个租房补贴就叫做虚拟优租房。

常年可以申请

2、姑苏区

乐居租房贴

符合苏州乐居工程A-E类人才,可以申请乐居租房贴。最高8000元/月,最低400元/月。

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

预计9月开始申请

3、相城区

乐居租房补贴

人才在未购房前,可享受租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A类、B类、C类、D类人才分别给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

(2)E类别人才,按博士1200元/月、硕士800元/月给予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贴标准上浮最高不超过最低补贴额的30%,具体租房补贴金额由区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实际租房金额高于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享受;实际租房金额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房金额享受。补贴期间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的,将从安家补贴中相应扣除。

9月-10月申请

4、吴江区、高新区、太仓市、吴中区、张家港市

乐居租房补贴

A~D类人才可分别给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贴;

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400元/月给予租房贴。

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获得优购房或优租房的,停止发放租房贴。

退出优租房继续申请租房贴的,享受时限作相应扣除。

9月-10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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