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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详细解读
2022-06-01  阅读量:483

南京是中国的科教第三城,对于高层次人才引进极为重视。今天海归在线就为大家详细解读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一)个人条件

1.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 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3. 正式入选区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且扶持资金已到账。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②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对申报对象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的条件限制。

(二)企业条件

申报对象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4+4+1”主导产业,包括新型电子信息、绿色智能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和科技服务、文旅健康、现代物流与高端商务商贸产业;人工智能、未来网络、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

2. 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3.现代农业科技产业或其他符合南京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

(三)其他

1. 鼓励高层次人才在宁“连续创业”,对在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申报时视同在宁“首次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不再担任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支持在宁“二次创业”项目申报。

2. 支持博士后就地转化科研成果,在宁博士后申报市级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投入创业项目的实收资本可由博士后个人和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单位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投入不少于50万元(含技术入股)。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不可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已入选本计划,符合本公告申报条件(三)中第1条的除外;申报人为同一年度其他申报人的团队成员;同一年度在不同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项目进行申报,或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超过2次;使用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

直进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评定入选:

1. 新创业两年内获得市场认可备案社会风险投资超300万元。

2.新创业两年内经济贡献超200万元。

3.近两年获得“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等赛事一等奖,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地南京。

4.经市举荐委员会举荐为D类以上人才。

5. “创业南京”入选企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运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等在海外设立的人才飞地中,离岸孵化项目毕业后来宁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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